发表时间: 2025-09-12 20:37:30
作者: 开云电子买球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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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4〕1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代建业主为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C2-7/04地块上10KV岸工1至9杆迁改及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2.3 本次比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253.069725万元。
本次比选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70986.06元。
2.4 比选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10KV岸工1至9杆迁改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工程内容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及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在达到项目完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等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竞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3 竞标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5年9月17日10时00分前将书面提问送达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4.4 比选人应于2025年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官网(www.cqsjwzx.com)和开云电子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www.yinyinc.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官网(www.cqsjwzx.com)和开云电子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www.yinyinc.com)上发布。
比选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重庆市渝北区礼嘉街道金泰智能产业园9栋2楼
联系人:杨老师、邹老师
电话:023-67658395、023-63714825
比选代理机构:开云电子买球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系人:周老师、许老师
电话:023-67766894
传真:023-67767197